金乡县2021年度清洁取暖工程气代煤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223001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2021年度清洁取暖工程气代煤项目(二次) | ||||||||
项目地点 | 金乡县王丕街道、胡集镇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包括王丕街道、胡集镇共291户,实施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不含室内暖气片和供暖管道)。采购内容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 ||||||||
招标项目规模 | 包括王丕街道、胡集镇共291户,实施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内供气管网等设备建设(不含室内暖气片和供暖管道)。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落实情况: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1998471.6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1998471.6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能提供后期运营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 3、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须具备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所投货物必须具备由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检测报告和能效报告; 5、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网址为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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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11月09日09时00分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account/login?ss=true&returnUrl=http%3A%2F%2F2018.jnzbtb.cn%2Faccount%2Flogin%3FreturnUrl%3Dhttp%3A%2F%2F2018.jnzbtb.cn%2F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人地址 | 金乡县奎星路北段路东 |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伟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280091222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金乡县铭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金乡县金珠路东段南侧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韩静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615372629 | ||||||
行政监督部门 | 金乡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7-6566815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 1328009122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下载网址为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Xia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