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E3708280665000385002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金乡城建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金乡县城乡供水保障提升工程(二期、三期)--村庄供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监理),涉及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村内主管网进行提升改造;铺设PE供水管道、安装水表井、水表、分水器等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监理范围为所有内容的施工、验收、结算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建设地点  | 全县十三乡镇的村庄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0月11日 09:00  | 开标地点  | 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济宁市金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为:所报监理费折扣率不得高于70%(≤70%),招标文件要求为折扣费率报价,因济宁市金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电子唱标单报价为:2027668元,故否决其投标。  |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1报价方式:监理费折扣费率;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6.3.2第四条: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善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 |||||||
所报监理费折扣率(%)  | 70  | 69  | 70  | |||||||
质量要求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
计划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同施工工期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总监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吴洪显  | 项目总监  | 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10008403  | ||||||
高级职称证书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吴洪礼  | 项目总监  | 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2210023426  | ||||||
高级职称证书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善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1  | 贾宏伟  | 项目总监  | 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 2310006238  | ||||||
高级职称证书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及1名招标人代表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1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金乡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评标于2023年10月11日09时10分至2023年10月11日13时30分。本项目采用异地评标方式,4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评标二室完成评标,1名专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鱼台分中心远程异地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10月12日-2023年10月1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5650539918。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