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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深入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2023213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金乡分中心组织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中心全体职工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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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副主任李顺带领中心全体职工学习了《意见》,李顺同志强调要充分认识《意见》的重要意义,《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全面对标对表国家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向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申明法规制度要求,补齐配套制度机制短板,夯实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为招标投标规范性发展提供了指引。

中心主任李兆芹强调全体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要原原本本读,认认真真学,领会实质、把握精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