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通过规范交易活动、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高标准服务市场主体能力,用“三员”形象为全力打造经开区公共资源领域优质品牌,创优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一、规范交易活动,为市场主体当好“保障员”。一是开通“绿色通道”保障重点项目。坚持区重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绿色通道,对重点项目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进场招标登记即到即办,项目招标投标相关手续当天查验完毕。在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周末、节假日正常安排开评标活动。建立重点项目招标工作联系对接制度,与项目单位主动联系,提前到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度,介绍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全力全速配合项目单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二是构建交易业务联合规范化体制。济宁市发改委、市工信部、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印发《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负面行为清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规程》、《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法定资格证明材料告知承诺制的通知》等交易业务规范性文件,经开区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深挖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多领域规范化建设重点,构建“规范化”、“制度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落实主体责任,为市场主体当好“守门员”。一是破除交易文件隐形壁垒。针对含有技术参数或需求特殊的项目,要求招标采购人在招标公告发布前将参数或需求进行标前公示,组织专家对项目参数或需求是否合理等进行论证,破除交易文件隐形壁垒;对招标采购人设置超出项目本身规模和质量的评审指标、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评审指标等高门槛行为,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市场各方主体充分竞争。二是推进项目“应进必进”。按照省委、市委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要求,对政府配置资源中应该或可以通过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资源,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原则,严格将其纳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方式进行规范透明配置。三是畅通投诉异议渠道。开通招标投标指标营商环境意见建议征集栏,加强与区住建、财政等行政监管部门的沟通配合,结合各行政监管部门电子行政监管系统,推行在线监管,对接到的投诉举报和发现的场内交易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转交各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为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综合管理、行政监督、执法监管职责提供支持。
三、强化服务意识,为市场主体当好“服务员”。一是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服务水平。依托“省市共建、市县一体”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推动电子印章“全面用”、交易文件“在线检”、评标评审专家“在线抽”、交易进程“实时查”、成交通知“在线发”、交易文档“在线存”等服务,持续推动交易活动“掌上办”,持续压缩现场办事内容和频次,提高招标投标领域便利度,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二是聚焦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企业创收。落实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等制度文件,通过提高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合同融资和“四减免”(免除报名环节、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减轻企业资金压力,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将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10%提高至10%-20%,鼓励采购人顶格(20%)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3%提高至6%(工程项目为 5%)的顶格优惠,增加小微企业的中标机会。三是拓宽沟通渠道。积极“开门纳谏”,适时开展交易主体座谈会,每月对发布中标结果公示的项目开展电话回访,充分听取投标企业、招标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多领域服务主体意见建议,积极了解企业诉求,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进一步助推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