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以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交易平台为目标,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交易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加强标前管理。按照市中心的要求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未开工建设承诺函》制,招标采购单位在项目进行程序前一律查看现场,避免出现由于“未招先建”引发的一系列投诉、质疑等问题,提醒招标采购单位树立依法依规招标采购意识,对已经动工的项目退回行政主管,不再进行交易。在招标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增设“特别提醒”,规定:供应商因恶意报价、串标围标、随意放弃投标交易的,暂停其参与我区的招标采购交易活动。在招标文件审理过程中,避免出现供应商垫资建设、增设分支机构、提供生产企业的产品授权委托书、质保函等问题,阻止出现项目设定门槛过高、增加投标难度、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现象。
二是加强标中管理。加强评审专家的抽取监管,我区交易项目所需专家全部在依法组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坚持全程参与交易见证,确保对抽取专家的信息保密,以保证评标过程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客观性。
三是加强标后管理。严格招标采购项目合同备案管理,确保合同内容与招标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对出现质疑投诉的项目,积极协调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