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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强化”推动公共资源 交易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满意度,打造“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交易环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经开区分中心立足工作职能,通过“四个强化”,规范公共资源交易秩序,助力我区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强化交易服务举措。

创新工作方法,组建项目专项服务小组,精准实施“五个一”服务方式保障交易项目高效推进,一个科室专门对接、一个台账全程跟进、各个环节专人负责、一个项目一档案、一个项目一回访,确保各服务环节无缝衔接。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标中标后监管,重点跟进合同履约、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招标投标市场的稽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二、强化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招标计划提前发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和透明度,凡达到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须在招标公告之日至少30日前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包含招标单位、资金来源等信息的招标计划,全方位、全视角向社会公开交易活动信息,方便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概况,保障各方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活动(二)招标信息全面公开。依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工作规程》,在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并自动推送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实现交易信息全透明,及时发布不延迟。(三)公开操作流程及服务指南。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知识库中公开交易系统登录、CA数字证书办理、保证金缴纳、电子档案等系统操作流程及服务指南,以流程信息全公开提高交易办理时效,最大限度方便交易主体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三、强化开评标过程管理。

(一)随机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工程特点需要和控制价金额建设工程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依法组建,包含工程设计、施工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单位、中心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二)不见面开标。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方式,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标人不需到场,在平台解密投标文件,开标全程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现场运用网络工具公开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公开进行投标报价电子唱标。(三)远程异地评标。大力推广远程异地评标模式,通过画面同步直播、语音通话实时交流、在线同步评审打分、在线确认评标结果、网上电子签名等信息技术实现评标专家在不同地区完成项目评审活动,规避地区评标专家在当地评标“业务群”交流评标信息,降低“围猎”专家的风险,同时,实现优质专家资源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四)组建定标委员会。依据《济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指引(修订)》(济建监管字〔2022〕7号),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由招标人负责组建定标委员会,规范运用“评定分离”的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实现招标项目“评优定优”目标。

四、强化电子化服务水平。

(一)智能辅助评标。评标过程中,利于智能辅助评标系统技术手段,对投标文件MAC号、IP地址进行识别,对投标文件相似度、投标报价规律、工程量清单等信息通过技术分析进行清标,对异常投标企业移交监管部门,强化陪标、围标串标打击力度。(二)推行合同在线签订。深入推行招投标合同在济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和变更,加大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公开力度,助力行政监管部门对项目订立、履行情况、工程建设进度等情况进行监管,防止“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三)推行档案管理电子化。依托公共资源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归档招标投标交易和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和信息数据,实现项目交易数据一件归档、智能存储、管理查阅的智能化和一体化,确保项目资料完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