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本项目于2019年11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报名,发放文件。
针对2019年11月20日收到的关于梁山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为:E3708320669000074001(LSGC-2019-61))的《质疑函》文件,作出以下回复:
质疑内容:(1)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 分支机构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在梁山成立财务可以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根据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法顺延。 本条款违反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发改办法规{2019}862号中 二、整治内容第8条,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本条款严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必须修改。
质疑回复: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9 分支机构这一项是指在项目开标结束后成立分支机构,并不会影响开标评标实质性内容,根据当地税收政策及留住税源等相关规定,按照县里统一部署来办理。
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梁山县广播电视台
2019年 11 月22日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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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梁山县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_监理_质疑回复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