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酒厂家属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澄清答疑文件
问题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1.7“招标内容包括设计图纸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及答疑为准),投标单位如有漏项甩项的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允许在实际施工中调整”。 应修改为:招标内容包含设计图纸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为准),若因图纸设计变更等而招标清单漏项未计入的,允许按实际施工项目在竣工结算中调整。
答: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7修改为“招标内容包含设计图纸所有内容(以招标文件、图纸、答疑为准),若图纸中设计注明的而工程量清单漏项未计入的,允许在实际结算中调整”。
问题2、清单描述与图纸做法不相符,如综合楼地下土建清单项23~26,砼强度等级:C40,实际应为C40微膨胀。
答: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和变更估价原则据实调整。
问题3、设计做法不明确,清单编制漏项,与第1条类似,如一层商业雨棚等。
答: 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和变更估价原则据实调整。
问题4、图纸做法未明确,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有此项,应如何报价,后期施工图纸深化设计后,应明确如何调整,如外墙干挂石材等;
答: 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和变更估价原则据实调整。
问题5、项目特征描述不清。
答: 工程结算时,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及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和变更估价原则据实调整。
梁山县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同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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