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山县李乡路东延(李乡至徐集)道路工程施工文件变更如下:原文件中第五页1.3.5前附表、第四十页1.3.5合同专用条款为绿化养护期:两年。现变更为:第五页1.3.5前附表、第四十页1.3.5合同专用条款为绿化养护期:三年。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招标人:梁山县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