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稀土绿色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梁山稀土绿色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20669000300001001/LSGC-2023-24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04-370832-04-01-380428 | ||||||
招标人名称 | 梁山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梁山稀土绿色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梁山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09月06日09时00 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人名称: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二名称: 浙江经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牵头人名称: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 成员二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员三名称:山东海岱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牵头人名称: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二名称: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设计费报价(元) | 4980000 | 4980000 | 4990000 | ||||||
建安费下浮率(%) | 0.14 | 0.12 | 0.15 | ||||||
工程缺陷责任期 | 2年 | 24个月 | 24个月 | ||||||
计划工期 | 790 | 790 | 79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国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名称) 成员二名称: 浙江经纬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董文慧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1202207068 | |||||
2 | 范国俊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083301259 | |||||
3 | 冯锡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37200820210316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高速莱钢绿建发展有限公司(牵头人名称) 成员二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成员三名称:山东海岱锡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晓华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鲁1322009201103470 | |||||
2 | 丁莹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20073700850 | |||||
3 | 王福雷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10200033201788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名称) 成员二名称: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春雨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一级建造师 | 鲁1372017201824461 | |||||
2 | 郭珩 | 设计负责人 | 注册一级建筑师 | 20093201545 | |||||
3 | 李允栋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220001633200222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09月06日-2023年09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丁清政 联系电话:13406001970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