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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4年12月份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期限的通知

各采购人、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门年底预算结转工作安排,12月中旬将暂停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模块的“计划录入(不含预采购计划录入)、合同录入、预采购项目指标关联”等功能。为确保各采购人按时完成年度预算执行工作,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现决定将2024年12月份网上商城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归集截止期限由1231日提前至1215日。请各采购人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及时通过网上商城提交批量集中采购需求。各批量集采厂商及代理商应于归集结束后,及时做好订单分配、订单确认、合同签订等工作,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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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