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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交易流程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拟定项目工程招标方案,招标所需相关资料提交中心办理进场招标登记,中心按照规定查验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交易项目,应当报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后,方可进场交易。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交易信息通过指定媒体依法对外发布。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应当使用国家、省市招标文件标准文本。
  3、潜在投标人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上传投标文件。
  4、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5、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评审。
  7、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信息通过指定媒体依法对外发布。
  8、中标候选人信息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人信息通过指定媒体依法对外发布。
  9、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法签订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