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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

定点采购公告

 

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进行定点采购,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采购人: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1、项目编号:QFGP/2020/DD0023

2、项目说明: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

序号清单编码清单名称特征描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
101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项目清单一、采购需求内容:   (一)本方案所称“牛皮癣”是指:清理、保洁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主次干道(含街巷内)沿线临街立面建筑物、构筑物、门前、地面、树木、电杆、桥梁、灯箱、电话亭、书报亭等城市设施表面张贴、刻画、涂写未经许可的非法小广告以及办证等非法通讯号码。   (二)本方案规定的“牛皮癣”清理保洁范围为城区22个一级区域,37个二级区域,46个三级区域。   (三)日常清洗保洁工作标准:    1、做好承包区域范围内清洗保洁工作,进行全天候巡查保洁,确保每天8:00前做好承包区域内的“牛皮癣”第一遍清理,清理工作人员每天下班时间不得早于18:00。    2、及时做好清洗保洁后地面清扫工作。    3、对表面为粗糙的石面上的“牛皮癣”用清洁球、清水进行刷洗,对沥青、水泥路面上的“牛皮癣”用沥青、水泥进行覆盖。    4、对表面为光滑板材、大理石、瓷砖上的“牛皮癣”使用化学物品全面清洗,不得使用涂料。    5、对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的“牛皮癣”,要使用相近颜色进行复原,按照“色差一致、形状统一、干净整洁、协调美观”的要求,做到基本无色差。“色差一致”就是根据建筑物、构筑物、各类管线及其它市政公共设施表面不同颜色,使用与原颜色相近或基本一致的涂料,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形状统一”就是对清洗保洁的被污染处表面要求有统一的覆盖形状(四方形、长方形),并有完整的轮廓,不破坏原设施;“干净整洁”就是对要涂刷的覆盖面,按照“一刮、二铲、三粉刷”的程序操作,力求达到整体干净整洁;“协调美观”就是力求使整治覆盖后的表面在“色、形、洁”的方面与周边环境协调和谐。    6、采用涂料、油漆、沥青油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要保证清除覆盖后,不会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涂料结块开裂等原因造成涂料脱落,“牛皮癣”重新泛出。一切材料、、工具、车辆由清理方自行配备。    7、对张贴式的城市“牛皮癣”应当清理干净,不得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在清洗保洁时应当尽量做到不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要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8、发现“牛皮癣”或接到城管执法局派遣任务,必须在2小时内及时处理完毕并反馈信息。    9、对外包区域内设置的公共张贴栏定期进行清洗维护。    10、所有的沿街巷口,必须向内延伸保洁50-100米,从街道上看不见巷内的“牛皮癣”。   (四)规定执行和其它情况标准:    1、各类管理人员落实到位,清洗保洁人员配备充足。整个城区“牛皮癣”清理保洁人员每天不少于6人(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期间不少于10人)。 2、按照“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的要求实行“三定”管理。“定人员”即在承包区域内确定相应的清洗保洁人员,实行12小时巡回保洁;“定路段”即做到每一名清洗保洁人员要有明确的保洁路段和范围;“定责任”即每一名清洗保洁人员对本责任区域的“牛皮癣”清洗工作负全面责任,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理。    3、清洗保洁人员做到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遵章守纪,文明作业,规范作业,安全作业,按要求配备清洗保洁工具和装备,确保人身、车辆安全。 4、定期不定期的组织人员进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根据任务要求,保持全天候、全方位的保洁任务。   (五)台帐资料标准:    建立各种较为规范的聘用人员和工作台帐资料,各项内部管理、检查督促考核、财务装备管理等制度完善健全。做到年度工作有思路,月度工作有计划,日常工作有落实。 (六)中标公司应于竞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邀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是否符合本章标准要求进行考评。考评符合要求的,应于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曲阜市非法小广告清理服务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内容。竞标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司未联系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考评的或者考评不符合要求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组织对此项目重新进行招标,并追究中标公司的违约责任。 二、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保洁管理考核办法     (一)具体考核办法 1、保洁范围内,每发现一处“牛皮癣”以及清理“牛皮癣”作业时造成路面污染未及时清扫,粗糙石面及光滑板材上的“牛皮癣”清理不彻底的,一级区域扣2.5元,二级区域扣1.5元,三级区域扣1元;一处多个张贴(三个以上)或涂写的,不分区域均扣10元。    2、表面为不同颜色的涂料或水泥墙面上的“牛皮癣”,未按要求使用相近颜色复原或复原效果差,显影明显有印迹的,每发现一处,一级区域扣2.5元,二级区域扣1.5元,三级区域扣1元。    3、采用涂料进行粉刷覆盖的“牛皮癣”经清除覆盖后,因雨水冲刷、涂料过稀滴落、结块脱落等原因造成“牛皮癣”重新泛出的,每发现一处,一级区域扣2.5元,二级区域扣1.5元,三级区域扣1元。。    4、保洁范围内,如若发现的是“办证”、“迷药”、“枪支”、“包小姐”等类似违反国家法律、有损社会公德的小广告,一级区域加扣2.5元,二级区域加扣1.5元,三级区域加扣1元。    5、对张贴式城市“牛皮癣”清理后遗留明显的张贴痕迹的,每处扣1元。    6、因清理“牛皮癣”作业,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它市政公共设施损坏,未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的,视情扣10-30元,并恢复原样。    7、对受到市民投诉、新闻媒体曝光的每处分别扣10元、100元;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处理完毕并反馈信息的,每起加倍扣除。    8、未按规定对公共张贴栏每周进行清洗维护的,每处扣5元。    9、各类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到岗,清洗保洁作业人员未按照“定人员、定路段、定责任”的要求到岗到位的,每发现一起扣200元。    10、清洗保洁人员作业未按规定配备清洗保洁工具或未按规定着装的,每发现一人次扣100元。    11、因中标企业主观原因,未及时对“牛皮癣”进行清洗保洁,影响各项创建工作的,一次扣3000元,并终止合同。    12、中标企业无台帐资料的,每次扣200元,台帐资料不健全的,每次扣100元。    (二)管理考核单位: 日常管理由局综合科负责,工作考核由局数字城管指挥中心负责。    (三)日常管理考核    1、局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员负责将责任网格内巡查发现的“牛皮癣”上报至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由平台负责将清理任务派遣到中标企业及时进行清理。    2、局综合科每周对管理区域内的“牛皮癣”清理情况进行不少一次的集中检查,发现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上报到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违规乱张贴“牛皮癣”、乱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中标企业也可安排人员对违规乱张贴“牛皮癣”、乱喷涂“小广告”的行为人进行制止,并及时联系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或公安机关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3、局综合科对“牛皮癣”的清理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未及时清理的“牛皮癣”上报到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平台;对各单位在“牛皮癣”清理工作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    4、局综合科每月底对中标企业当月“牛皮癣”清理保洁作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作业情况等台帐资料进行检查。    5、局综合科与数字城管指挥中心每月初对中标企业上月的“牛皮癣”清理情况进行综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结算外包服务费。    6、局综合科书面通知中标企业每月考评情况;中标企业如对当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3日内书面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复核意见,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相关单位复核,复核结果并告知中标企业。    三、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保洁管理实施范围    (一)期限:(24个月)。    (二)曲阜市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维护范围 1、一级区域 鼓楼大街、大成路、大同路、春秋路、神道路、林道路、后作街、半壁街、静轩路(京福高速至西外环)、神道路、东西104国道市区段(北起书院迎宾区,南至济宁快车干道)、五福路、北关大街、钟楼街、仓庚路、逵泉路(孔子研究院段)、舞雩台路、三孔景区周边、游客集散中心周边、孔子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杏坛剧场周边、明故城各城门口内外两侧。 2、二级区域 西门大街、东门大街、东南门大街、五马祠街、颜庙街、棋盘街、逵泉中路(研究院段之外)、天官第街、校场路、延恩路、岐黄街、西宾路、有朋路、咏乐路、康居路、蓼河路、天华路、鼓楼东街、鼓楼西街、博文街、圣水苑小区北路、圣水苑小区南路、轩辕路、合德路、老曲尼路、远大路、电缆路、天博路、林前广场、沂河广场、舞雩台广场、两观台广场、仁和广场、高铁广场、圣雅广场、正南门广场、火车站广场等。 3、三级区域 东马道、南马道、西马道、北马道、陋巷街、新文化街、逵泉东路(裕隆小区以东)、长春路、献泉路、浴沂路、贵仁街、曲师大北路、跑泉路、滨湖路、迎宾大道、圣华路、会展中心南路、会展中心北路、如意路、英才路、鲁都批发街、瑞祥路、五马祠北街、国老街、康宁街、观志街、圣阳路、两观台路、孔子大道、滨河路、植物园路、一中西路、建设路、林门东路、林门西路、城隍庙街、稻香街、洙河街、民族广场、人民公园、体育公园、圣贤广场、西外环、崇文大道、尼山路、曲尼路。   (三)说明:    1、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医疗、工伤、生育、养老、失业、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资、福利、食宿、通信及投标人为完成服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等有关问题。   2、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曲阜市现行最低标准;社保按本地区相关规定执行(成本核算时所有配备的人员都应计算社保部分)。   3、因全国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其他临时性任务需要,处于三级实施范围之外的曲阜市城区范围之内(不属于乙方管辖范围)的非法小广告、门窗玻璃贴字、户外广告、小区(单位)内部广告等需要清理的工程情况,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提供的清理服务所需费用凭相应的巡查记录表、人员一览表、用料一览表和清理区域(原合同中所列的三级区域以外的部分)一览表(见附表)由甲方另行支付;另行支付的费用包括车辆燃油费、人工费以及用料费用,具体支付标准按:(1)按照每人每天70元的费用支付;(2)增加车辆巡查频次和小广告清理频次的,按照每车每小时50元的费用支付,此费用包括燃油费和人工费用;(3)所需用料费按照材料市场价进行支付,市场价须出具相应的发票或收据用以证明。1.0000曲阜市城区非法小广告清理维护范围:一级:鼓楼大街、大成路、大同路、春秋路、神道路、林道路、后作街、半壁街、静轩路(京福高速至西外环)、神道路、东西104国道市区段(北起书院迎宾区,南至济宁快车干道)、五福路、北关大街、钟楼街、仓庚路、逵泉路(孔子研究院段)、舞雩台路、三孔景区周边、游客集散中心周边、孔子文化会展中心周边、杏坛剧场周边、明故城各城门口内外两侧。考核标准;1、可视范围内无非法小广告张贴物、涂写(画)、通讯号码等。2、城市道路路面和两旁建筑物、附着物表面及地面竖立物表面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彻底,不留残迹,保护路面、墙面外观的整体效果。3、城市公园、广场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无痕迹残留。清理时限;乙方应做好日常发现清理工作,乙方未发现被甲方发现的自甲方通知乙方时点起2小时内清理彻底。扣分标准:甲方执法人员巡查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扣除乙方0.5分,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两个小时内立即安排人员将其清除彻底,规定期限内未清除的加扣0.5分,清除不彻底的加扣0.5分。如若发现的是“迷药”、“包小姐”等类似违法国家法律、有损社会公德的小广告加扣0.5分。二级:西门大街、东门大街、东南门大街、五马祠街、颜庙街、棋盘街、逵泉中路(研究院段之外)、天官第街、校场路、延恩路、岐黄街、西宾路、有朋路、咏乐路、康居路、蓼河路、天华路、鼓楼东街、鼓楼西街、博文街、圣水苑小区北路、圣水苑小区南路、轩辕路、合德路、老曲尼路、远大路、电缆路、天博路、林前广场、沂河广场、舞雩台广场、两观台广场、仁和广场、高铁广场、圣雅广场、正南门广场、火车站广场等。考核标准:1、可视范围内无非法小广告张贴物、涂写(画)、通讯号码等。(二)、城市道路路面和两旁建筑物、附着物表面及地面竖立物表面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彻底,不留残迹,保护路面、墙面外观的整体效果。(三)、城市公园、广场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无痕迹残留。清理时限:乙方应做好日常发现清理工作,乙方未发现被甲方发现的自甲方通知乙方时点起12小时内清理彻底。扣分标准:甲方执法人员巡查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扣除乙方0.3分,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前去清理,最晚不迟于次日早上八点将其彻底清除,规定期限内未清除的加扣0.3分,若清除不彻底的加扣0.3分。如若发现的是“迷药”、“包小姐”等类似违法国家法律、有损社会公德的小广告加扣0.3分。三级:东马道、南马道、西马道、北马道、陋巷街、新文化街、逵泉东路(裕隆小区以东)、长春路、献泉路、浴沂路、贵仁街、曲师大北路、跑泉路、滨湖路、迎宾大道、圣华路、会展中心南路、会展中心北路、如意路、英才路、鲁都批发街、瑞祥路、五马祠北街、国老街、康宁街、观志街、圣阳路、两观台路、孔子大道、滨河大道、植物园路、一中西路、建设路、林门东路、林门西路、城隍庙街、稻香街、洙河街、民族广场、人民公园、体育公园、圣贤广场、西外环、崇文大道、尼山路、曲尼路。考核标准:1、可视范围内无非法小广告张贴物、涂写(画)、通讯号码等。(二)、城市道路路面和两旁建筑物、附着物表面及地面竖立物表面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彻底,不留残迹,保护路面、墙面外观的整体效果。(三)、城市公园、广场的小广告,清理要及时、无痕迹残留。清理时限:乙方应做好日常发现清理工作,乙方未发现被甲方发现的自甲方通知乙方时48小时内清理彻底。扣分标准:甲方执法人员巡查每发现一处“小广告”扣除乙方0.2分,并由甲方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安排人员前去清理,48小时内将其彻底清除,规定期限内未清除的加扣0.2分,若清除不彻底的加扣0.2分。如若发现的是“迷药”、“包小姐”等类似违法国家法律、有损社会公德的小广告加扣0.2分。

2.1预算:240000.00元

2.2工期(服务期限):730天

2.3付款方式:合同约定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

4、投标人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资格招标入围供应商

5、获取CA电子密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时间: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与运河路路口西南角为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电话:400 101 2166转2转3    0537-7817099

6、报价时间:        2020年3月12日 10:00:00   至          2020年3月17日 10:00:00    

7、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8、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曲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电话:05374490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