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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国有产权(租赁权、实物资产)交易流程

  1、转让方或其委托的拍卖机构持行政监督部门的项目审批手续、转让文件(转让公告、转让须知)和其他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手续。中心对进场交易项目的前期资料进行查验。
  2、竞买人通过注册的用户名或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竞买人根据出让文件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 
  4、国有产权网上竞价活动开始后,竞买人登录竞价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自由竞价。
  5、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6、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对网上报价及网上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签定《国有产权交易出让结果现场确认书》。
  7、网上竞价活动结束后,竞价结果在指定的媒体进行公示。
  8、转让方和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