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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简介

关于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模式

各省(市、区)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系统与平台进行接口对接,可实现政府采购的中标信息、合同信息、财政支付信息,以及成交信息等融资所需数据的快速交互。

已对接政采系统的供应商无需注册平台用户,直接点击政府采购系统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的融资相关链接,跳转进入平台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板块,进行业务操作;如已注册平台用户的,可以通过平台首页登录系统,进入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线上融资业务板块。

供应商可以通过平台查看融资产品信息、发布融资意向,寻找意向资金提供方;资金提供方也可以通过平台查看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最近六个月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发布融资产品信息,筛选意向供应商,并主动获取供应商历史中标信息,作为核定授信额度的参考。供应商在确定合作资金提供方后,可以选择拟用于融资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填写融资申请后推送指定的资金提供方,资金提供方可以在平台查看,并对融资申请中包含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等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进行跟踪管理;在达成融资交易后,资金提供方可以通过平台将融资成交信息反馈至政府采购系统,财政部门将通过技术或人工手段对其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严格按照该收款账户执行付款。详述如下:0.1.png


(一)政采系统发送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至平台

实现对接后,政采系统会将供应商信息及政府采购相关业务数据发送至平台,供应商可以在平台查看自己的详细业务数据。

(二)资金提供方查看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发布融资产品信息

资金提供方可以在平台上查看所有已对接政府采购系统推送的最近六个月的中标公告/采购订单,主动筛选意向中标供应商;也可以在平台发布政府采购相关的融资产品信息,可通过客服电话、客服邮箱等方式联系平台工作人员,获取并填写产品信息模板,由平台工作人员配置到平台。

(三)供应商查看融资产品、发布融资意向

供应商可以在平台查看财政部门所在地的资金提供方发布的融资产品信息;也可以在平台向财政部门所在地的全部资金提供方,发布融资意向。

(四)资金提供方主动获取历史中标信息,核定授信额度

资金提供方在查看中标公告/采购订单,或供应商融资意向时,可以主动获取该供应商的违规信息和历史中标信息,作为核定授信额度的参考。

历史中标信息主要包括该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中记录的采购订单总次数、有效合同总金额以及采购订单明细等内容。

(五)供应商推送融资申请

供应商在确定合作资金提供方后,可以选择拟用于融资的中标公告或采购订单,填写融资申请后,推送给指定的资金提供方。

资金提供方接收到融资申请后,可查看融资申请中中标公告/采购订单对应的采购计划、合同信息、支付申请信息、支付记录等详细信息,并进行跟踪管理。

(六)资金提供方通过平台将融资成交信息反馈至政采系统

资金提供方与供应商达成融资交易后,可通过平台反馈融资成交信息至政采系统。

(七)财政部门对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

金融机构开展政采贷业务,一般会要求采购合同上收款账户为该金融机构监管账户,政采系统在收到平台反馈的成交单信息后,财政部门将通过技术或人工手段对其集中支付的已融资政府采购合同的收款账户进行锁定,严格按照该收款账户执行付款,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服务意义

1.对供应商好处

一是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融资业务立足政府采购项目,能够降低中小微企业获得信贷的门槛,有效拓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途径;

二是政府采购类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将政府采购优惠政策与金融机构融资贷款利率的优惠实现了有机结合,降低融资成本;

三是通过平台线上操作,简化业务流程,提升融资效率。

2.对资金提供方好处

一是通过平台查看市场中标公告总表,资金提供方可全面快速的获得潜在业务信息,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了有效的获客展业渠道;

二是通过平台直接查看政府采购系统相关数据,有助于验证采购订单的真实性;通过平台查看采购合同、支付申请等最新进展,能够及时全面管控融资业务防范贷后风险;

三是通过对已融资订单填写成交单信息,并发送至财政部门,实现财政参与保证财政部门通过技术和人工手段对融资成功的订单,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上账户执行付款,从而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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