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谢营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任城区谢营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1000413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10-370811-04-01-756981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欣兴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谢营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EPC),规划用地面积为114368.15㎡,总建筑面积为451000.9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99715.26㎡,地下建筑面积为151285.71㎡。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谢营社区,西临共青团路,北临金宇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大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月27日9 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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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人:山东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成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山东兖州建设总公司、 联合体成员:汉宸国际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
设计费报价 | 9080000.00元 | 9057141.11元 | 9113000.00元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1.05% | 1.09% | 1.03% | ||||||||
质量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18个月(含设计期20天,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 18个月(含设计期20天,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 18个月(含设计期20天,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人:山东松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毛成伟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鲁1372012201301123 | |||||||
杨海蓉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 20051102936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人:山东兖州建设总公司、联合体成员:汉宸国际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李旸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鲁1372019202003114 | |||||||
杨光龙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 2020370221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人:山东泰银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陈自富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 鲁1372012201301409 | |||||||
侯栋栋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证 | 20243703237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01月27日09:40分至2025年01月27日14:2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评标室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韩经理 ,联系电话: 0537-6772665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