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记忆文化街区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
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运河记忆文化街区升级改造工程EPC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100039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207-370811-04 -01-233664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运河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及范围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 (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 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验收和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 进度、合同、信息、安全、造价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颐隆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4年8月9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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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 名称 | 牵头人: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公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牵头人:济宁市金典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东盛泰维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人:山东鸿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兖州区建筑设计院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建安工程费总价下浮率报价 (元) | 3.1% | 3.03% | 3.01% | ||||||
设计费总价报价(元) | 295400元 | 289800元 | 280000元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120日历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华北建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公用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董尧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1820192660 | |||||
2 | 周生宝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53137701517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牵头人:济宁市金典建工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山东盛泰维拓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孔丹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162023106473 | |||||
2 | 刘传波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23702838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人:山东鸿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济宁市兖州区建筑设计院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牛国伟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06202283590 | |||||
2 | 刘向东 | 设计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123701401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4年8月9日9:30,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4年8月9日9:40至2024年8月9日11:40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济宁市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异议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0537-8957782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