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次支路雨污分流改造提质增效项目(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主城区次支路雨污分流改造提质增效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120661000308001 | 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任兴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项目建设、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 ,含现场勘察、现状管道绘制、必要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概算编制、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等内容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工作及涵盖上述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和配合,采购、施工总承包 (施工总承包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确定的为 准)等直至各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相关工作。 | |||||||
建设地点 | 济宁市任城区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国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3年4月7日09:30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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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城建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 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企业资质 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给水工程)专业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
设计费费率报价(%) | 1.96% | 1.98% | 1.99%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报价(%) | 3.03% | 3.01% | 3.06% | |||||||
质量 | 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奖项的,分别按照合同价的1.5%、1.0%和0.8%的标准计取优质优价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用于工程创优。) | 设计质量目标:设计施工图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施工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 |||||||
工期 | 8个月(含设计周期) | 8个月(含设计周期) | 8个月(含设计周期)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安徽新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高峰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皖134202020210067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衢州市政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山东省城建设计院(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江智辉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浙1332006200816830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战文 | 项目负责人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72020202107098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3年4月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评标于2023年4月7日09:40至2023年4月7日13:30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和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异地评标室内)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12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 18653738397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