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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运河新城核心区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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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

E3708120661000168001

招 标 人

济宁大运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济宁市运河新城核心区一体化综合开发项目

招标范围

项目整体开发策划,进行合作区域内城市整体开发策划相关工作,参与合作区域内相关规划的优化,科学配置空间资源,实现区域价值最大化。

筹集资金支付合作范围内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成本、房屋拆迁、评估、补偿安置费用等。

土地整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

项目区域内的产业导入及发展服务等其他工作。

建设地点

本项目规划实施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2.88平方公里,东至运河西路、西至济水大道、南至济宁大道、北至太白楼西路。

代理机构

源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申请人需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任意一项即可: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建筑行业甲级、水运行业甲级与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满足此要求)。

4.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

6.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3家(含3家);

②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成员中金融机构投资人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出资比例须满足项目合作模式要求,且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中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

注:金融机构包括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金融租赁、财务公司等)。另仅为本项目资格预审和公开招标之目的,本资格预审文件视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为金融机构。

7.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8.申请人(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上一年度(2020年)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净资产不得低于150亿元。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②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本项目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10、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不通过申请人名称

公示时间

自2021年8月2日~2021年8月5日

投诉电话

 0537-56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