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济宁市市中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岳正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工程质量,甲方济宁任城区棚改片区(南杨庄片区A地块)室内环境检测工程质量检测由乙方负责检测,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检测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检测:后期项目验收时增加检测项目乙方免费检测。
现场检测项目由乙方至现场取样检测,甲方需填写检测委托书,明确样品的相关信息及检测要求,甲方须提前一天(扣除节假日)通知乙方。
第二条 双方的主要义务
一、甲方的主要义务
合同约定的所有检测项目均应委托乙方进行检测,检测参数、批次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现场检测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乙方的主要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规范,严格按照建设质量检测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2、依照合同约定接受甲方委托,按承诺的完成时间提交检测报告。
3、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不合格项目上报制度。
4、对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杜绝虚假报告。
5、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检测手段,科学规范检测。
6、检测方进行现场检测时,应遵守工程安全管理及现场管理制度,并对现场检测人员的安全自行负责。
7、本工程进行检测过程中,如发现违反有关规范、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或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向甲方提出整改建议的义务。
8、 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须通过验收及备案。
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检测费用
工程检测费采用固定总价检测费:¥:24500元;
(大写¥:贰万肆仟伍佰圆整 )。
支付方式
出具报告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履行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自检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测开始至甲方领取检测报告并支付清所需检测费用时止。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乙方有权扣发其检测报告,因此而造成后果,甲方负责。
二、乙方未按有关标准,规范或规程要求进行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或鉴定报告结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承担检测责任;
第六条 合同争论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授权委托方的主要义务履行完毕之日起终止。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九份,甲方执六份,乙方执一份,代理公司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