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CBM-2023-Q0001(省网:SDGP370811000202302000006)
项目名称:济宁市任城区国有资产资源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2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①第一章框架协议采购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
更正为:
“3.1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或住建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壹级,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
②第三章 项目说明 评估服务招标项目要求
“投标人应组建评估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长须为资产评估师。”
更正为:
“投标人应组建评估项目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项目组长须为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③第六章附件附件十五:评分标准 质量因素部分
“
项目负责人(3分) | 项目负责人(评估师)具有高级职称(会计、经济类)得3分,无不得分。需将职称证书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人员不予计分。 |
资产评估师(9分) | 投标人拟派的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一名资产评估师的,得3分,最高计至9分。需将资产评估师证书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人员不予计分。 |
”
更正为:
“
项目负责人(3分)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会计、经济或工程类)得3分,无不得分。需将职称证书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人员不予计分。 |
评估师(9分) | 投标人拟派的评估师(项目负责人除外),每有一名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的,得3分,最高计至9分。需将资产评估师或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书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相应人员不予计分。 |
”
采购文件相关部分做相应修改。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汇翠路与环翠路交叉口西北100米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李静1525377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建设北路129号高鸿智汇大厦19层1903A
联系方式:彭庆善15318171153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山东银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