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道路照明工程(华城路、临菏路等路灯及变压器增设)设计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地址:任城区政务服务中心C座333室
联系人:孙振宇 联系电话:0537-652098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六楼
联 系 人:李晓霞 联系电话:0537-2930369 15954715900
二、项目名称:任城区道路照明工程(华城路、临菏路等路灯及变压器增设)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市网)RCCG-2021-0018/RCBM-2021-S0016
(省网)SDGP370811202102000010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3月4日
四、更正事项:
根据【建市资函[2010]56号】《关于取得建筑行业及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企业申请建筑装饰工程等六类专项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采购文件做以下调整:
1、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第4条“4、供应商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变更为:
“4、供应商须具有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其他地方相应修改。
2、原采购信息内容:原“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9条“证件及业绩的提交”中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响应需包含以下内容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扫描件,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上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包括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
变更为: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打印件(打印件上注明查询网址)扫描件,不提供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上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包括以下: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或缺项提供的不予评审。”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其他地方相应修改。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李晓霞
联系电话:0537-2930369 15954715900
六、原开标时间及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公告一经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ning.gov.cn/Ren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发布时间即为送达供应商的时间),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和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济宁市任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3 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