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竞价拍卖须知
济宁市霍家街小学所属一处房屋三年期租赁权(第三次)拍卖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的。
标的1:税务街原职工宿舍1号楼中单元2楼东户三年期租赁权,面积约43.82m²,资产租赁用途为住宅;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263706762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可投1个标的,可中1个标的;
3、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
4、本项目标的无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办理CA及电子签章
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注册的竞买人应先办理注册(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产权交易),注册后必须办理CA 及电子签章。技术咨询:0537-7817075、0537-6050123。已办理过注册及电子签章的竞买人,登录系统,参与本项目。
(二)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8日—2025 年12月24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出让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交纳贰仟元人民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5年12月25日17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任城支行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四)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1: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玖元整每年(¥4319元/年),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自由竞价时间:2025年12月25日17时00分—2025年12月 26日9时30分。
(五)网上竞价流程
(1)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2)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拍卖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六)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
2、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3、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以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6、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因竞买人计算机、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报价未在本须知规定时限内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网上竞价系统没有记录显示的;
(2)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3)不符合网上竞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监督
网上竞价期间,出让人和相关监督部门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对网上竞价情况进行监督、确认。
(八)拍卖结果公示
出让人将在本次网上竞价活动结束后,将拍卖成交结果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sggzy.cn)公示。
(九)成交结果确认
出让人与买受人应当在网上竞价拍卖公示后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不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拍卖过程中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十)价款、佣金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山东鸿运拍卖有限公司代收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三日内向山东鸿运拍卖有限公司交清拍卖约定的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十一)买受人向山东鸿运拍卖有限公司交清拍卖约定的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佣金后,出让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十二)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竞价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交齐约定的成交价款、佣金和出让人签订完《租赁合同》等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注意事项
(一)特别提醒: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应当详细阅读承诺书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二)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在交易标的信息披露期内应充分了解标的情况,竞买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认可标的情况。因此,由标的瑕疵导致的相关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为竞买人参与网上竞价的有效身份证明,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竞买人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丢失后不及时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挂失,导致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五)网上竞价开始后,如遇技术、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网上竞价无法正常进行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权暂停竞价,待故障排除后继续竞价或另行组织网上竞价。
(六)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应尽量避免在报价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七)确定买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买受人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放弃竞得该标的的,其竞买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后作为违约金缴入财政账户,并由买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因买受人放弃竞得该标的,致使标的再次竞投成交价格低于原成交价格的,保留对原买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九)因竞买人误操作或计算机出现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原因不能正常登陆网上竞价系统进行网上报价的,拍卖活动不中止、不终止,其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十)本次拍卖标的相关事项特殊说明
1、风险声明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承担。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我公司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瑕疵声明
(1)我公司依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并组织了拍卖标的展示活动,所提供的资料和工作人员的介绍以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竞买人应对标的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一经参与竞买,即表示对拍卖标的有全面、充分的了解,我公司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鉴于拍卖标的的复杂性及不可预见性,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竞买人所持有的展示说明资料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详细查看有关拍卖标的的实物现状及证件情况,竞买人认为资料不足或有疑问,请自行到有关部门查询。标的物涉及的最终数据以相关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与出让人提供的资料有误差的,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
(3)出让人、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范围、品质,竞买人自行鉴定拍卖标的瑕疵,了解该标的物权利的法律风险,并自行承担各种不利的法律后果。
(4)标的用途为住宅,买受人需按时缴纳水、电、物业等各项费用。。
(5)本次拍卖起始价、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为3年期租赁权一年的价格。拍卖标的对应的房屋面积未经测绘部门测绘,仅供参考,以其对应的房屋实际面积为准,成交的年租赁价格不因面积的改变和调整。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租金每年交一次。
(6)房屋租赁权现状拍卖,委托方、出让人、拍卖人不承担对房屋的修缮及其他费用。
(7)买受人不得自行对标的进行转租。一经发现,出让人有权扣除租赁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8)原租赁户参与竞买又未竞得原房屋租赁权的,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搬迁保证金,请自行于网上竞价出让结束后15日内搬离原房屋,等搬迁完毕无任何纠纷后方可退还搬迁保证金。搬离时所有可移动的家具等物品、设备可以搬离(属于出让人投入的产权物不得搬离),所有固定在墙面、地面、屋顶等不可移动设施和物品都不可拆除(包括出让人投入和买受人投入的),产权归出让人所有,不再给买受人不可拆除设备的补偿。不能破坏性搬离(不得破坏水电、门窗、墙壁、地面等基础设施),也不得收取新承租人转让费等各种费用。拒不搬离者,将扣除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
(9)如出现原承租人未中得,也未按规定时间腾空搬离,长期强行占用成交拍卖标的对应房屋,影响买受人租赁经营使用的,买受人自愿放弃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违约、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经委托人同意,可以将买受人所交纳的成交价款原数无息退还买受人,但不退还拍卖佣金。
(10)房屋有暂未清空的,如出现原承租人未竞得房屋租赁权,又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腾空搬离,买受人又不自愿放弃追究委托人、拍卖人违约、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的,出让人将采取法律手段强制原租户清空搬离。在此期间,出让人、拍卖人没有补偿买受人损失的义务,买受人自行做好延时交房带来后果的准备。出让人将在房屋清空后5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移交房屋。合同起始日期自房屋由甲方交付乙方之日起执行。
本次拍卖活动若发生争议,一致同意提请拍卖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解决。
(十)该项目标的相关资料请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sggzy.cn)自行下载。
五、网上竞价的中止、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出让人及中心可以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
(一)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国有产权交易电子化运行管理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二)相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三)有决定终止权的部门提出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四)所有竞买人均未应价的;
(五)按照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时,当事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拒绝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放弃买受的;
2、买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3、竞买人串通竞价,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4、竞买人对委托人、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行为,影响竞价公正性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因出让人或竞买人弄虚作假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七、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 让 人:济宁市霍家街小学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5653779151
八、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山东鸿运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菱花南路尚客优酒店六楼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5263706762
九、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537-6507211
十、网络操作咨询
财务咨询电话:0537-6532236
网络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537-7817075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