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RCZH-2025-G0007

二、项目名称: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中标人名称:常州朗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溧阳市溧城街道吾悦广场69幢902号

中标金额:投资额:3318万元;发电系统节能服务费年平均值单价:0.329625元/kWh; 蒸汽系统(除用于发电外)节能服务费年平均值单价:65.5元/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余热利用工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有两期碳素煅烧炉项目。一期每2台碳素煅烧炉配一台余热锅炉,一期建有3MW汽轮发电机组一套;二期为每台碳素煅烧炉配一台余热锅炉,建有3MW汽轮发电机组一套。当前锅炉实际蒸发量小于设计额定蒸发量,同时锅炉排烟温度高,余热锅炉效率不高等原因,导致余热烟气热能尚未充分利用。另外现有汽轮发电机组运行状态较差,单吨蒸汽发电量低于当前先进水平,导致全厂余热资源利用水平低下,全厂综合能耗较高,需对现有的余热回收发电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余热利用水平,以实现节能减排降耗。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

服务要求:符合项目方案及技术协议、国家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每套锅炉系统的设备生产周期和现场施工周期总计180天,汽轮机发电系统的设备生产周期和现场施工周期总计270天。余热锅炉更新施工随煅烧炉改造分批次开展,项目整体工期随煅烧炉技改项目同步进行。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8年。合同能源管理期限不含建设期,具体从发电机组调试完成并经双方书面确认验收通过后起算。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期过后固定资产无偿移交招标人。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丁少华、陈民丰、郝佳宁、李书艳、高歌

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73.88(73.4;73.6;75;73.1;74.3)、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80.06(79.98;76.68;83.68;79.08;80.88)、常州朗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7.8(88.1;86.2;91.5;85.9;87.3)、山东省昱通安装有限公司74.56(74.06;74.16;75.66;73.46;75.46)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执行,代理服务费25000元,由中标人承担。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未中标的投标人未成交原因:

1、山东省昱通安装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2、徐州市工业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3、江苏金马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山东晨阳新型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工业园

联系人:孙宏亮

联系电话:13583754300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励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车轮厂宿舍13号楼2单元301室

联系人:戴义宇

联系电话:1328003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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