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时间:2026-04-04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滨州、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招标投标突出问题系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持续深入推进全省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指导各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引起企业合法经营、自觉守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遴选了部分典型案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借鉴。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4月4日
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
一、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串通投标案
2024 年 3 月,在济南某城市更新项目投标过程中,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三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分别为刘某涛、焦某、张某存,上述三人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薪金及纳税扣缴单位均为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中标企业为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 1151126.71 元。
2025 年 8 月,济南市历下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将该案移送历下区综合执法局,历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 2026 年 2 月对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山东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 8000 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刘某涛处罚款 500 元;对济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 6000 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春处罚款 330 元;对山东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 6000 元,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某忠处罚款 330元。对上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评价。
二、乳山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未招先定案
2024 年,威海市乳山市某排水防涝综合治理项目,6 个标段进场施工日期早于中标日期,合同金额共计 15464.08 万元。其中第七标段,2024 年 8 月 9 日开标,8 月 15 日发布中标通知,中标金额 3917.28 万元,但监理日志及施工单位提供的影像照片均显示该标段已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开工。经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该项目存在未招先定等问题,乳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对招标人乳山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罚款 850524.3 元,并将问题线索移送乳山市纪委监委。
三、滨州市某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未按核准方式招标案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清淤工程,共计 497.59 万元,经审批的招标核准方式为公开招标,但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局违规采用邀请招标。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查,该项目由原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局作为招标人,根据 2023 年 5 月 15 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99 号)码堡沟清淤工程专题会议要求,该项目的子项目码堡沟清淤工程实施主体变更为滨州市某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水务局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于 2025 年 10月 24 日对滨州市某管理运营有限公司罚款 3 万元,将该线索移交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