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今年继续加大落实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不断优化任城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深知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劳动就业、促进创业创新、改善社会民生的重要力量,中心本着着力于加大推动中小企业的成长环境的,将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从多个方面制定各项措施进行推广,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预留政府采购份额、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精简证明材料等四个方面。
一是发挥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功能。将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的扶持政策植入采购文件范本,明确禁设条款,降低准入门槛,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增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极积性、主动性。
二是积极推动预留政府采购份额。为保证预留政府采购份额政策落地,任城区积极对政府各采购部门进行宣传推广,在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时,针对一些项目周期短,技术要求低,资金到位快的项目,积极引导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并提示采购人“请在采购文件中注明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断向中小企业新增预留的采购金额及占采购预算金额的比重。
三是不断降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中小企业信用等情况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支持中小企业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针对政府采购项目,任城区已要求各类政府采购项目免去采购代理机构收取采购文件工本费,从而降低政府采购投标成本。
四是精简证明材料。目前我区积极推行投标企业采用信用承诺制,针对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料以自我证明的方式进行提供,不再要求投标企业去相关单位开具证明,投标只需要按照要求提供出证明材料即可,大大简化了投标企业各类证明的开具,优化了投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