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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城分中心:树立“四种”意识 提升服务水平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心中全面树立“四种”意识,打造过硬的公共资源交易队伍,保持和维护廉洁自律的形象。

    一是树立服务意识。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学理论、学先进、比服务、比奉献”活动,增强党员干部对服务大局、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意识,想问题、办事情,都要以招标采购当事人方便不方便、满意不满意作为个人行为的标准,为招标采购当事人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不断提高服务招标采购当事人的水平和能力。

二是树立责任意识。用制度管人,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提升工作自觉性。要求在工作中有“言必行、行必果”的担当意识,有“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中,真正贯彻宗旨意识。

    三是树立自律意识。广泛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思想警觉性,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修为政之德,自觉做到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吃得了辛苦,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

    四是树立创新意识。始终用先进的理论引导党员干部勇于突破旧框框,大胆提出公共资源交易新思路、新举措,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方案,并进行创新实践。要在工作实践中按照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创新思维能力,为打造具有“济宁特色”的公共资源交易新局面献计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