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发改委、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等12家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建立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济宁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前发布招标计划。
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是指将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概况、预估投资、预计招标时间等内容在项目招标公告获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前至少30日公布。发布招标计划时,招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选择“建设工程”登录,点击“招标计划”菜单进行网上招标计划信息填报,招标计划信息填报并提交后推送至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计划信息栏目发布。
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透明度,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责任,靠前对接,确保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按要求落实到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提前对接济宁市交易中心技术部门,配合拓展平台功能,积极推进招标计划提前发布制度实施,全力为招标人在线发布招标计划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