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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 打出“组合拳”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分中心为增强中小企业活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各种方式打出“组合拳”,将助企举措落到实处,做好服务中小企业营商环境。

(一)专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近乎独享这部分采购项目“蛋糕”。

(二)预留份额。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在采购文件中列明。

(三)价格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评审优惠,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四)降低成本实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免除企业缴纳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全面推行免收标书费用,取消履约保证金,让企业零成本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企业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营商环境的同时,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政府采购交易成本。

 下一步。任城分中心继续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将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政策细化到具体采购活动中,同时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为中小企业发展降本提效,助力中小企业成长,不断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