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47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 |||||
项目地点 | 泗水县风仙山矿区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 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置位于济宁市泗水县内,工程南起K0+000处,北至凤仙山山脚小路,全长约为830米。是南北走向的一条矿区参观道路,该道路属于新建工程。新建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具体内容以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文件为准,具体面积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估算额:600万元。 |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包括所有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对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协调地方关系,负责清理道路规划范围内的附属物,清理费用自行承担。 | |||||
招标项目规模 | 位置位于济宁市泗水县内,工程南起K0+000处,北至凤仙山山脚小路,全长约为830米。 |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 自筹资金 已落实 |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 120000000(元) | 招标控制价(合同估算价) | 6000000(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设计、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8、资格审查方式:_资格后审 ;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 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7日09:00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上下载(http://jnggzy.jnzbtb.cn/SiShui) |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021年12月7日09:00 |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nggzy.jnzbtb.cn/JiNing;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ids.jnzbtb.cn | |||||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交易平台。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泗水县泉鑫路7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时晓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537-4367198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昊建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69号信中信大厦507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李炳龙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354719853 | |||
行政监督部门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 0537—3903631 | |||
异议提出与答复 | ||||||
异议事项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 | 答复期限 | 答复方式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 即时 |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 ||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1895379967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
本招标项目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济宁市正创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为 凤仙山矿区生态修复治理道路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位置位于济宁市泗水县内,工程南起K0+000处,北至凤仙山山脚小路,全长约为830米。是南北走向的一条矿区参观道路,该道路属于新建工程。新建路面结构形式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标准为城市支路。(具体内容以审批通过的修建性详细文件为准,具体面积以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为准,详见招标文件)。项目估算额:600万元。 本次招标包括所有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施工、竣工试验及验收、移交及保修,对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协调地方关系,负责清理道路规划范围内的附属物,清理费用自行承担。 联系地址:泗水县泉鑫路7号 联系人:时晓东 联系电话:0537-4367198 联系地址: 济宁市任城区洸河路169号信中信大厦507 联系人:李炳龙 联系电话:18354719853 18953799677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 设计、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须满足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 施工资质须满足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 。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 (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8、资格审查方式:_资格后审 ; 9、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通过“济宁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 台”(http://120.224.81.15:21433/JNJW_WEB/f)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若是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通过注册验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7日 09 时 00分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网上下载(http://jnggzy.jnzbtb.cn/SiShui)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 09 时 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六、 关于异议 2、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提出,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 作出答复。
2021年11月1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