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山东省泗水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506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山东省泗水县矿山地质环境生态修复监理项目,为做好柘沟镇凤仙山关停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对柘沟镇凤仙山矿区开展景观式治理,对关停矿区剩余花岗岩资源再利用的同时将关停矿区建设为旅游景点。该矿区景观式开采工艺复杂,建设周期长,各拐点标高及范围不一。需对开采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监理,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监督监理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县政府景观式开采及生态修复方案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柘沟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06月23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 | 投标文件格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 不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 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第七地质大队 | ||
评标评分 | 90.15 | 85.42 | 65.07 | ||
企业资质等级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甲级测绘资质 | ||
投标总报价(元) | 3040000.00 | 3060000.00 | 3057000.00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服务期 | 10年 | 10年 | 10年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王延岭 | 项目总监 |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监理培训证书 | DZJL201802077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
2 | 李洪亮 | 项目总监 |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监理培训证书 | DZSGJL20210127421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七地质大队 | |||||
3 | 杨 明 | 项目总监 | 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监理培训证书 | DZJL201803A186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 | |||||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类似业绩: 1.昌乐县营丘镇废弃石灰岩矿坑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2.山东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泰肥一级路及省道330线两侧损毁山体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施工监理 企业类似业绩: 1.安丘市辉渠镇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监理 2. 泰安市岱岳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第一标段) 3. 费县探沂镇陈家庄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项目工程监理 4. 费县探沂镇跑马岭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六标段监理项目 5. 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基础环境工程类费县费城街道肖山村南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监理标段 | ||||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类似业绩: 1.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理项目 2.泰安市岱岳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一期)施工监理项目(第三标段) 企业类似业绩: 1.微山县两城镇201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 2.梁山县安民山石灰岩矿山复绿项目(监理) 3.鄂尔多斯市龙口镇-万家寨-薛家湾段黄河西岸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监理 | ||||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 /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2年06月23日09:10至2022年06月23日12:16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2022年06月28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宋景东 ,联系电话:13345174878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