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项目(泗张镇南陈村至泗张镇驻地道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泗水县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项目(泗张镇南陈村至泗张镇驻地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88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泗水县乡村旅游景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项目(泗张镇南陈村至泗张镇驻地道路工程);项目地点:泗水县境内;招标内容:主要对泗张镇圣公山景区内道路10公里进行大修、安装警示标志、道路标线等提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预算价格):865.3071万元。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境内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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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矗磊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 | ||||||||||
评标评分 | 97.4 | 97.34 | 96.98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8523272.00 | 8596826.00 | 8585880.00 | ||||||||||
质量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合格工程 | ||||||||||
工期 | 2022年6月20日完工通车 | 2022年6月20日完工通车 | 2022年6月20日完工通车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浩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宋祚强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5202231813 | |||||||||
中标候选人名称:矗磊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宴佳佳 | 项目经理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5202110618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公路工程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段伟 | 项目经理 | 一级建造师 | 鲁1372018201901795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非必填项)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一:县道马店路(S202至S211段)改建工程 企业类似业绩二:刘龙路(即兰路至北赵路段)改建工程 企业类似业绩三:坊王路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一:菏泽市高新区马岭岗镇乡村道路及安全防护工程 企业类似业绩二:兰陵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路网提档升级项目南桥镇9条道路建设工程 企业类似业绩三:兰陵县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路网提档升级项目大仲村镇27条道路建设工程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企业类似业绩一: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九标段 企业类似业绩二:G105 京澳线金乡胡集至金乡单县界段改建工程施工二标段 企业类似业绩三:G327 连固线任城孟庄至嘉祥邵官屯段改建工程施工一标段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5月19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2年5月19日09:30至2022年5月19日16:0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4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 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夏万 联系电话:15588715899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