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南区(金融大厦A栋)装饰装修工程(EPC)定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泗水县为民服务中心南区(金融大厦A栋)装饰装修工程(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92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主要招标内容为金融大厦A栋及与原为民服务中心衔接部分的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质保、移交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中兴路10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泗水县建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2年05月16日 | ||||||||||||
评标情况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未上传专职安全员社保证明 |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项目管理班子评审最低标准”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投标企业及人员证件业绩的提交” | ||||||||||
2 | 江西建工第一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技术负责人社保证明起止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牵头单位)山东兖州建设总公司/(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牵头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设计费报价(万元) | 269280.00 | 273024.00 | 275000.00 | ||||||||||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 | 3.90 | 5.20 | 3.50 | ||||||||||
设计周期(日历天) | 15 | 15 | 15 | ||||||||||
施工工期(日历天) | 110 | 110 | 11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山东兖州建设总公司/(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周升华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贰级注册建造师 | 鲁2372008202107305 | |||||||||
2 | 林锦帆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筑师 | 2019220052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美达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邓重超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造师 | 鲁1322014201505699 | |||||||||
2 | 李应伦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筑师 | 083700945 | |||||||||
定标候选人名称:(牵头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北京清大原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张连宽 | 项目施工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造师 | 冀1132017201822973 | |||||||||
2 | 包师宇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壹级注册建筑师 | 111103935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2年05月16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评标于2022年05月16日09:00至2022年05月16日18:4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05月17日-2022年05月20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李易为,联系电话:18005471567 | |||||||||||||
其他事项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