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济宁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泗水县片区工程总承包(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46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济宁市尼山区域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泗水县片区工程位于泗水县南部,项目范围包括尼山北侧、颜母山东北侧、红山、旗山、韭菜顶、棠梨山、西桃花山、长峰峪、草山、黑山、老猫洞山等区域。项目建设内容包含人工造林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抚育修复工程以及一体化系统治理辅助工程。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相关设计(含方案细化设计和各类施工图设计)、施工、调试、验收、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南部,地处泗水县、曲阜市、邹城市三县(市)交界处,涉及金庄镇、圣水峪镇、泗张镇三个乡镇。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1年12月22日9: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济宁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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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山东高速鸿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新绿豪设计有限公司、泗水县景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泰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山东润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评标评分 | 95.34 | 87.93 | 86.91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 | ||
投标总报价(元) | 设计费报价:20000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03% | 设计费报价:19920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01% | 设计费报价:2004000.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率:2.06% | ||
质量 |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 合格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380日历天 | 380日历天 | 380日历天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高速鸿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新绿豪设计有限公司、泗水县景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殷秀强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1362011201305473 | |
王富海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济173420037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胜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泰和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2 | 赵国琰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1372017201821365 | |
李进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160820170354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润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3 | 王晓斐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一级建造师 | 鲁137182004208 | |
王宏琦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 | 鲁090821450122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非必填项) | |||||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 | 1、企业业绩:东平湖西岸金山片区生态绿化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黄河淤背区生态防护林工程一标段;济南市世纪大道(工业南路至高新界)绿化建设工程二标段施工; 2、企业奖项:山水泉城四期一组团景观绿化工程;潍坊高新区志远路、永春路、梨园街三条道路绿化工程(一标段);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齐鲁园规划设计;.日照水库环库路绿化规划设计 ; | ||||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 | 1、企业业绩:济南高新区凤栖公园建设工程项目;舜华路及中心区部分区域提升改造项目景观工程; | ||||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 | 1、企业业绩:第四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山东展园建设工程项目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2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楼不见面开标二室。评标于2021年12月22日09:30至2021年12月22日11:10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7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宋景东 ,联系电话:13287280857 | |||||
其他事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