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2021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E3708310668000444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泗水县农业农村局 |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为2021年泗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一标段项目区域位于(泗水县泗河街道、中册镇、柘沟镇、华村镇、星村镇);本次招标的内容为施工图纸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 ||||
建设地点 | 泗水县境内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信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2021 年11月 30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1 | / | / | / | ||
二、中标候选人 |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评标评分 | 90.127 | 89.036 | 88.623 | ||
企业资质等级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 |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 | ||
投标总报价 (元) | 396000.00 | 416385.00 | 438200.00 | ||
质量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
工期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以施工合同为准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晟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程开艳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491411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河南正源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2 | 李奇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00330072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 |||||
3 | 赵保峰 | 项目总监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鲁130820170128 | |
四、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涉及资信标得分情况)(非必填项) | |||||
第一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人员( 刘肖、张改霞) 投资控制岗位配备: 注册造价师( 郭良斌、 胡祥志、周国杰) 项目总监:高级工程师(程开艳 ) 2、项目总监业绩 临泽县2020年沙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3、企业业绩 (1) 叶县2019年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叶邑龙泉区) (2) 2019年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廉村任店) | ||||
第二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管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人员(刘少奎、 寇冬) 投资控制岗位配备: 注册造价师(赵赞坤、 石云超、 隋小利) 项目总监:高级工程师(李奇) 2、项目总监业绩 潢川县谈店乡2019-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企业业绩 (1)开鲁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科左中旗农业综合开发2019 年实施高效节水 | ||||
第三名中标候选人 | 1、项目监理管理机构 项目监理管理机构: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的专业监理人员( 赵振东、常文聪) 投资控制岗位配备: 注册造价师( 葛红军、 张传军、陈梅红) 项目总监:高级工程师(赵保峰) 2、项目总监业绩 / 3、企业业绩 / | ||||
五、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7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1年11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楼不见面开标二室。评标于2021年11月30日09:30分至2021年11月30日18:00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5楼完成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依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7定标7.1定标方式7.1.2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方法及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按得分高低排列顺序,各标段分别推荐3 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分为3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该投标人为其中造价较大标段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已被确定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排名。以此类推”。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1年12月6日--2021年12月9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接收异议联系人:夏万 联系电话:15588715899 | |||||
其他事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