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所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两委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请泗水县柘沟镇领导批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村民委员会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的。
标的1为:1、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所属的水塘西侧土地承包权,土地面积:约300亩(实际丈量为准),承包年限10年。
标的2为: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所属的水塘东侧土地承包权,土地面积:约200亩(实际丈量为准),承包年限10年。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5054779578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
3、竞买人可投2个标的,可中2个标的;
4、本项目无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1日—2018年10月17日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注意事项: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拍卖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而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竞价拍卖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出让公告的下方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竞价拍卖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每个标的交纳30000元人民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18年10月18日17:00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泗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水支行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咨询电话:0537—4360988(财务)
0537—4360626(技术)
(四)拍卖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1:拍卖起始价为:捌佰元整每亩每年(¥800元/亩/年),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元整(¥10元),自由竞价时间: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2018年10月19日10时00分;
标的2:拍卖起始价为:陆佰元整每亩每年(¥600元/亩/年),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拾元整(¥10元),自由竞价时间:2018年10月18日17时00分—2018年10月19日10时10分;
(五)网上竞价流程
(1)网上竞价系统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参加竞价>进入竞价
(2)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3)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拍卖成交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买受人。
(六)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拍卖起始价。
2、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本须知规定的增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可以是增价幅度的倍数。
3、竞买人通过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5、根据有关规定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点击“行使优先购买权”按钮,可以享有与当前最高报价相同的价格报价。当其报价与其他竞买人的报价并列最高时,因其享有优先购买权而成为买受人。
6、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限以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重要说明
1、各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产权交易注册流程》。
2、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均为每亩每年的承包租赁权报价。
3、拍卖标的均现状拍卖,收割完玉米后现状交割土地。
五、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地址:泗水县柘沟镇魏南村
联系电话:13791732277 联系人:刘书记
六、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山东嘉华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邹城市崇义路1269号1-2-202室
联系电话:0537-3270360、13583723345 联系人:徐经理
七、网络操作咨询
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4360626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