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套门面房三年期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
更正公告
各潜在竞买人:
现将泗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套门面房三年期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更正公告如下:
一、原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十)价款、佣金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代收壹年租金,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交清壹年租金及壹年成交价5%的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十一)买受人向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交清壹年租金和壹年租金成交价5%的佣金后,买受人与泗水泗河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合同》,出让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现变更为:
(十)价款、佣金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代收壹年租金,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交清壹年租金及壹年成交价3.5%的佣金,逾期视为违约。
(十一)买受人向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交清壹年租金和壹年租金成交价3.5%的佣金后,买受人与泗水泗河源文化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出让人将拍卖标的移交给买受人。
二、其他内容不变。
出让人:泗水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代理机构: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