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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三、四分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废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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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三、四分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废标公告

 

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三、四分场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项目(一期)(施工)于2021年7月2日发布招标公告,2021年7月23日9:30时公开开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26日至7月28日。

本项目于2021年7月27日分别收到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投标人的质疑函,内容为质疑其评标系统上传的电子资质证书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可而导致废标的情况。

招标人和代理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分别与评标委员会的7名专家沟通并收集各位专家的主观复审意见,其中:6名专家复审结果为两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通过,1名专家复审结果为两家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根据招标文件“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之规定,评标委员会对于两家投标人资格复审的结果为资格审查通过,质疑事项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三)条“第七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一)应当回避而不回避;(二)擅离职守;(三)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之规定,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一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不能采取补救措施予以纠正的,招标、投标、中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或者评标。”之规定,确定重新招标。

 

山东济宁南阳湖农场有限公司

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