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太白湖新区采煤塌陷区及周边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TBZH-2023-G0001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济宁太白湖新区采煤塌陷区及周边水系综合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EOD项目
首次发布公告日期:2023年11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1)原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内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甲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4、如乙方编制的本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未达到省级或国家级入库条件,或可研报告未达到银行贷款要求,甲方已支付咨询费用的,乙方须全额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费用。
6、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
(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6、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现更正为: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因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本合同额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2、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同时,向甲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3、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4、如乙方编制的本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未达到省级或国家级入库条件,或可研报告未达到银行贷款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后期费用。
6、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
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或者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
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出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2)原招标文件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前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点30分
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2月07日09时30分
现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4.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前
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点00分
解密电子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
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00分
三、更正日期:2023年11月2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以上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内容为准进行调整。原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五、其他内容执行原招标文件内容。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济宁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新城发展大厦A座13楼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7-3237995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瀛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宁市琵琶山北路红星国际2603室
联系人:唐经理
联系方式:15254767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