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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桥镇登丰里新建社区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

石桥镇登丰里新建社区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人民政府负责的石桥镇登丰里新建社区经营租赁权拍卖项目已经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批准,出让人现通过网上竞价系统选定买受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信息

1、出让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标的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的。

标的1为:石桥镇登丰里新建社区西区内北侧商业楼房(S1-S3),整栋建筑面积约6416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资产租赁用途为商业

标的2为:石桥镇登丰里新建社区东区内北侧商业楼房(S12-S13),整栋建筑面积约264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0年,资产租赁用途为商业

3、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853702801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得有未决诉讼;

2、竞买人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服从管理,不得从事生产、储存、经营危险物品或其他非法用途、影响安全及环境污染的行业;不得经营娱乐、KTV、洗浴等影响出租人形象的行业;不得从事干扰经营办公、有环境污染的行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拍;

4、竞买人可投2个标的,可中2个标的;

5、本项目标的无优先购买权;

三、竞买工作流程

(一)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20211222021128

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修改报名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我要报名>操作>修改报名

对于划分标的的项目,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出让须知的要求填报你所报名的标的,因误报、漏报项目标的带来的后果由各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的获取

竞买人通过本拍卖公告下方的下载提示按钮下载网上拍卖出让须知。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的金额:标的1交纳60万元人民币,标的2交纳30万元人民币。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形式:竞买人必须采取电汇或网上银行的方式,以竞买人的基本账户交纳。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112917时前。

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济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账号(如划分多个标的,每个标的会产生一个账号,须按标的分别交纳)

网上报名系统保证金界面登陆方式:>登陆>产权交易>竞买保证金>操作>生成保证金子账号

(四)出让起始价、增价幅度及自由竞价起始时间

标的1:拍卖起始价为:壹佰捌拾柒万元整每年(¥1870000元/年),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11291700202121930分;

标的2:拍卖起始价为:柒拾柒万叁仟元整每年(¥773000元/年),

增价幅度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自由竞价时间:20211291700202121940分;

自由竞价阶段:自由竞价开始后,合格的竞买人即可进行网上报价。自由竞价结束后,系统自动转入限时竞价阶段。

限时竞价阶段:网上竞价系统以3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3分钟内任一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有新的报价,网上竞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3分钟,所有参加网上竞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报价。每次3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上竞价系统出现该项目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在3分钟倒计时期间没有竞买人进行报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同时系统显示最高报价、起始价及出让结果,报价最高且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四、重要说明

1、竞买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后,竞买人需详细阅读并点击同意承诺书后方可进入下一步的报名程序;

2、各竞买人在竞价报名前须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nggzy.jnzbtb.cn/JiNing)《产权交易注册流程》;

3、竞买人通过网上竞价系统所报的每轮报价以及最终的成交价均为一年的经营租赁权报价,均为含税价格。竞买人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瑕疵,一经参与竞买,即视为竞买人于展示期间查看了拍卖标的和与之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网上拍卖出让须知、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并凭借自身经验对拍品的详细情况进行了准确判断,对其瑕疵已有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并决定是否竞买拍卖标的;

4、标的2商业楼自西向东第二间社区自用,不参与拍卖,面积以减除;

5、租金档期:

标的1:第1-3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4-6年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7-10年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

标的2:第1-3年租金为拍卖成交价,第4-6年在第3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第7-10年在第6年租金的基础上增加3%;

6、房屋没有产权登记证明,房屋交付时间及租赁合同的签订期限以出让人规定为准;买受人与出让人签订租赁合同前,须另行向出让人指定账户交纳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标的1交纳 30万元,标的2交纳10万元),租赁期满后即转为房屋腾空保证金,如按照出让人要求腾空搬离此房屋且无违约现象,出让人不计息退还其保证金;

7、买受人应严格按照出让人规定从事设定的经营项目,如买受人未按照此规定执行出让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终止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8、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全部支付完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后与出让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交付时间及租赁合同的签订期限以出让人规定为准,有半年免租期。房屋交付后,买受人在享有免租装修期期间,出让人不收取租金,但买受人须按时向相关部门缴纳免租期的水、电、物业等费用。

五、出让人联系方式

出让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石桥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电话:18853702801  联系人:王主任 

六、中介机构联系方式

中介机构:济宁运河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环城西路23号汇源大厦西1号一楼(贵和环西店北门正对)

联系电话:0537-2220966;   联系人:李经理

七、监督机构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济宁市财政局北湖分局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0537-6537215

 

二〇二二十二

 

出让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