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新区城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
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 项目编号 | E3708010374005935001 | ||
| 招标人 | 济宁北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项目名称 | 太白湖新区城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 |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太白湖新区城区排水防涝和燃气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EPC),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 ,改造许庄片区部分排水分区主次市政道路雨水管网 ,对14个雨水泵站进行改造 ,主要包括设备设施维修更换、泵池清淤加大、双电源改造、消防提升等;购置大型移动泵车,轻型工程抢险泵车等;建设部分市政道路雨水管网;对京杭佳苑、颂运水庭、风韵荷都等回迁片区及老旧小区的排水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共包括3处泵站建设 ,更新修复排水管网,更换排水泵以及其他排水配套设施等;对部分用户加装安全设施等。 | ||
| 项目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 | ||
| 代理机构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申请人资格要求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②工程设计综 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 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申请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在资格预审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记录结果为准) (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牵头人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 方法 |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为R,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50家及以上时,R值取20;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30家及以上不足50家的,R值取15;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为11家及以上不足30家的,R值取11;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足11家的全部通过资格预审。 | ||
| 资格预审不通过的申请人 | 不通过的申请人 | 预审结论 | 原因 | 
|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综合得分未入围前11名 | |
| 山东高速德建集团有限公司 | 未通过 | 综合得分未入围前11名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4日 | ||
| 监督电话 | 0537-22987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