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高楼乡高楼村土地整理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高楼乡高楼村土地整理项目(EPC)  | |||||||||||||
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489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市堃源微湖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项目位于微山县高楼乡,湖西大堤东侧,项目区北至鹿口河,西至京杭运河,南至高楼乡乡镇公路,东至连接利民村村村通道路,范围线界内总面积107.6529公顷,扣除不动工地块,项目建设规模106.7883公顷。 包括:①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需挖运购置客土15872.4立方米。②灌溉与排水工程:项目共需硬化干渠1条,总长558.20米,硬化支渠8条,总长5083.04米;清淤排水沟2条,总长1604.95米,修筑渠道节制闸4座,生产桥9座,更新配套设备2台套。③田间道路工程:项目规划硬化道路7条,总长4385.68米。 ④其它工程:项目区其他工程主要为标志牌工程,项目规划在主要路口修筑标志牌1座。  | |||||||||||
建设地点  | 微山县高楼乡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定标日期  | 2022年8月19日  | 定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 |||||||||||
一、中标候选人(有排序)  | ||||||||||||||
排名  | 投标人  | 资质等级  | 项目 负责人  | 设计 负责人  | 设计费 报价(元)  | 建安工程费报价(元)  | ||||||||
1  | 济宁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方宇测绘有限公司  | ①土地规划乙级②测绘乙级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江秋华  | 王辉  | 139500.00  | 7976300.00  | ||||||||
2  | 山东国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 ①土地规划乙级②测绘乙级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张兴良  | 缪德都  | 139000.00  | 7973800.00  | ||||||||
3  | 微山县韩庄建筑一公司、济宁博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①土地规划乙级②测绘乙级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张超  | 孙作鲲  | 139900.00  | 7979800.00  | ||||||||
二、拟中标人项目班子成员  | ||||||||||||||
拟中标人名称:济宁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方宇测绘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1  | 江秋华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0804540  | ||||||||||
2  | 王辉  | 设计负责人  | 工程师  | 鲁201310633300105  | ||||||||||
3  | 李沙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工程师  | 鲁200800133300422  | ||||||||||
4  | 程昌华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C 证  | 鲁建安C(2010)0800524  | ||||||||||
三、定标情况  | ||||||||||||||
定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定标时间2022年8月19日14时00分,定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一楼第三评标室,定标委员会按照“竞争和择优”以及“优中选低、低中选优”原则推荐中标人,同时充分考虑各候选人对社会的贡献程度以及缴税情况。定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标准,结合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中标候选人定性分析,并进行投票,定标过程及定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中标候选人(有排序)如下: 第一名:济宁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中宏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济宁方宇测绘有限公司 第二名:山东国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鲁南地质工程勘察院(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二地质大队) 第三名:微山县韩庄建筑一公司、济宁博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6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田经理 联系电话:18653670016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