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傅村街道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招标项目名称 | 微山县傅村街道新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项目 | ||||||||
| 项目编号 | E3708260663000788001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503-370826-04-01-386275 | ||||||
| 招标人名称 | 微山县傅村街道办事处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道路全长508米(夏阳路至建设路),红线 宽36米,双向四车道,拟设计道路横断面为3m人行道+3m非机动车 道+1.5m侧分带+14m机动车道+1.5m侧分带+3m 非机动车道+3m 人行 道+7m 绿化带,同时配套管网、路灯、绿化等。 | ||||||
| 建设地点 | 本项目位于傅村街道润杨新村东侧,微山县第三实验中学西侧,连接夏阳路与建设路。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瑞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 |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 无 | |||||||||
| 二、不排序定标候选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山东朝阳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中禾建设有限公司 | 微山县欢城建筑有限公司 | 微山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山东国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报价(元) | 8668136.98 元 | 8680301.1 元 | 8657707.83 元 | 8559512.31 元 | 8682908.63 元 | ||||
| 措施费报价(元)、建安工程费、设计费(视项目情况填写) | 140325.45 元 | 146596.42 元 | 145200.65 元 | 144041.44 元 | 142183.45 元 | ||||
| 质量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工期(交货期) | 90天 | 90天 | 90天 | 90天 | 90天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三、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微山县欢城建筑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卜祥盼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5202226020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微山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王贺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8202248035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朝阳伟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刘鑫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8202105026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国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张云云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102023132078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山东中禾建设有限公司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1 | 孟庆同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建造师 | 鲁2372005202398999 | |||||
| 四、评标情况 |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一室。评标于2025年10月15日10:00分至2025年10月15日12:30分完成评标,(主会场)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一楼电子评标室,(副会场)鱼台县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 公示说明 |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1日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 |||||||
| 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胡忠翔 ,联系电话:15715479911 | |||||||||
| 其他事项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