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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形成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良好风气,树立榜样,宣传典型,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政府采购代理资质或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2015年1月1日至今,在我县范围内开展过招标采购代理业务。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省、市、县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行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合法经营,遵纪守法,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良好;2015年1月1日以来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核定为不良记录。

(二)具备与招标采购代理资格、经营业务范围、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施,内部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设置合理。

(三)有较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规范,企业管理良好;在招标采购代理活动中有监督、制约机制,工作分工、职责明确,重合同讲信用。

(四)有与招标采购代理资格、经营范围和完成业务量相适应的专职技术人员,专业结构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良好,熟悉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能够正确理解和掌握招标采购的程序和方法。

(五)代理水平较高,所出具的文件、资料符合国家、省、市、县的有关规定,未出现重大差错;平时在工作中能积极探索和总结实际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完成的招标采购代理业务量在本地区同等级资格单位中处于中上水平。

三、申报形式

采用自行申报的形式,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及要求自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加“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评选的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申报表》(格式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招标采购代理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具有代表性的代理项目一览表》;

(四)部分具有代表性项目的代理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少于5项,微山县范围内至少3项);

(五)代表性项目招标采购备案资料一套(1项,不含投标文件);

(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一览表(不少于6人)、微山县专职人员一览表(不少于6人);

(七)专职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建设类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八)有关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资料;

(九)近年来获得的招标采购代理行业的奖项荣誉情况;

(十)代理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评选程序

(一)拟申报代理机构于2016年7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系人:孟鹏鹏    联系电话:0537-8221679

(二)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会同县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监管部门、评标专家、投标单位等)组成评选小组对申报单位的材料结合近年来我县招标采购代理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对分获工程招标及政府采购前3名的代理机构进行表彰,获奖结果作为今后参加我县代理业务的重要条件。

拟受表彰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书等原件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履核。

六、评选要求

为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评审应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切实做好这次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的评选活动,把能够代表我县招标采购代理行业先进水平的代理机构评选出来。通过评选活动,增强企业品牌意识,规范我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市场行为,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起到积极作用。

 

 

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委员会

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2015-2016年度微山县优秀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