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二、办理依据
1.《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1月国务院令第492号)。
2.《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23号)。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鲁办发﹝2016﹞63号)。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一楼窗口(微山经济开发区金源东路18号金源路与泰康街交汇处)。
四、办理条件
交易各方主题均可在微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nggzyjy.gov.cn/WeiShan)上查阅所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六、基本流程
(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审核后办理。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1/8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微山县分中心大厅各业务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7-8221679。
(三)邮件咨询:wsx_ggzyjyzhongxin@ji.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