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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佛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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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选址示意图.png

汶上县佛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更正公告

汶上县佛都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计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3708300667000183001 )于2021年1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就该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如下:

1、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信息第三条项目概况“拟建项目处理水量为15000m3/d”因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描述不一致,现在变更为“拟建项目处理水量为30000m3/d”;

2、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2、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现变更为 “2、同时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等能力;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件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3、原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现变更为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如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4、原招标公告中项目基本信息第三条项目概况中增加“(1)设计进水水质:项目进水为佛都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出水,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的排放标准。(2)设计出水水质:本工程出水以下水质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Ⅳ类标准,具体的出水水质指标如下:

出水水质表(mg/L)

指标

CODCr

BOD5

NH3-N

TP

pH

限值

≤30

≤6

≤1.5

≤0.3

6~9

注:1.以前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准,凡招标文件中其他条款涉及到的上述内容的相应随之变更。

2.“更正公告”将通过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予以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送达投标人的时间)。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汶上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资料。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附件1:项目选址示意图

 

 

                      招标人:汶上县水务局

         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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