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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上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住宅用地)挂牌出让补充公告(汶自资规告字〔2022〕14-1号)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补充公告

(汶自资规告字〔202214-1号)

 

我局在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汶自资规告字〔2022〕14号),经研究决定对该公告第一项第七条进行补充说明,具体内容如下:

竞得人交纳价款的时间:竞得人竞买成交,所交竞买保证金18932万元转作土地出让价款,作为第一批交款;土地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50%,自成交之日起6个月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汶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6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