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
| 招标项目名称 | 汶上县中都街道朝阳村柏籽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三期) | 项目编号 | E3708300667000509001 | 
| 标段名称 | 汶上县中都街道朝阳村柏籽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三期)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406-370830-04-01-560632 | 
| 澄清或修改事项 | 问题: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合同和中标通知书中未体现钢结构,请问需提供什么证明材料。 答:对于业绩为工业厂房,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未体现钢结构工程的情况,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中均未提及,评标过程中难以直接认定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对于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若确实为钢结构工程,可尝试补充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出具的关于工业厂房为钢结构工程的证明文件,详细说明工程中钢结构部分的建设内容、规模等关键信息,并加盖各单位公章以证实其真实性。若有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照片等资料,能够清晰展示钢结构施工场景及关键节点,也可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一并提交,以增强业绩证明的说服力。但最终该业绩是否符合得分要求,需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评审标准的评审结果为准。 本次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 ||
| 招标人名称 | 汶上县中都街道办事处 | 招标人联系人 | 张璨 | 
| 招标人联系地址 | 汶上县圣泽大街西段京港汽车城B座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5666430668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众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王萍萍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 济宁市任城区中德广场B座1119室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8553758191 | 
| 其他事项 | 无 | ||
| 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22日 | ||
| 序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可下载时间 | 
|---|---|---|---|
| 1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pdf | ||
| 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2.pdf | ||
| 3 | .zip | 招标用图纸.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