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3]6号
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 总价增价幅度 (万元) | ||
面积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兖土2023-8 (SC05-202301) | 兖州工业园区、天意机械有限公司以北 | 26812 | 工业 | ≥1.0 | ≥40% | 50 | 765 | 765 | 5 |
兖土2023-12 (SC04-202306) | 诺力新能源公司以东、以南;融通公司以北、以西 | 1673 | 工业 | ≥1.0 | ≥40% | 50 | 75 | 75 | 5 |
兖土2023-14 (SC02-202305) | 鼓楼街道中御桥北路以西 | 1639 | 商业 | ≤2.0 | ≤40% | 40 | 865 | 865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兖州区成立新公司。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5月12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5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兖土2023-8(SC05-202301):2023年5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4日9时30分;
兖土2023-12(SC04-202306):2023年5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4日9时35分;
兖土2023-14(SC02-202305):2023年5月4日9时00分至2023年5月14日9时40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3-12号地块需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具体相关要求按照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条件意见执行。
(二)兖土2023-8、兖土2023-12号地块采用“标准地”方式供应,地块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先与宗地所在地镇街人民政府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兖土2023-8、兖土2023-14号地块为土地和地上建筑物一并处置,其中:兖土2023-8号地块地上资产确权登记面积为27051.81平方米,该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除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外,须另行向区财政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737.70万元;兖土2023-14号地块地上资产确权登记面积为1337.77平方米,该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除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外,须另行向区财政局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891.09万元。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号对应的财政监管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对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jnzbtb.cn:4430/)自行办理。
(五)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六)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不足部分,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缴清。
(七)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
(八)根据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1部门《关于印发济宁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在宗地挂牌出让成交后,按照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执行。
(九)挂牌地块的有关指标及相关信息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张先生、潘先生
联系电话: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0537-342090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0537-3421336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