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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2]34号

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二(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总价增价幅度

(万元)

面积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兖土2022-42宗地一(SC04-202241)

新兖镇演武厅街以南,太阳东路以东

1355

商业

1.8-2.4

≤22%

40

15585

15585

10

43818

住宅

70

兖土2022-42宗地二(SC04-202242)

新兖镇演武厅街以南,龙桥南路以西

1578

商业

≤1.5

≤40%

40

545

545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凡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个人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兖州区成立新公司,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依法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一、宗地二采用网上挂牌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须同时竞买宗地一、宗地二,竞买人资格通过事后审查确定,竞得人以我局与申请人签订的《成交确认书》为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 810日至 2022 97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2830日至 202297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9716 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9717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兖土2022-42宗地一(SC04-202241):2022年8月30日9 时00分至2022 年9月9日 9时30分;

兖土2022-42宗地二(SC04-202242):2022年8月30日9 时00分至2022 年9月9日 11时00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2-42宗地一需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且最小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标准的养老服务用房和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标准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具体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中兖州区民政局回函及协议草本。

(二)该两宗地装配式建造要求,按区住建部门有关意见执行。

(三)该片区需配套建设一处6个班的幼儿园。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持《成交确认书》先与区教体局签订配建幼儿园移交合同,再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办理配建幼儿园划拨用地手续。配建幼儿园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区教体局,产权属国有。(具体要求详见网上交易系统中区教体局《关于“兖土2022-42号”地块配建幼儿园的回函》及《“兖土2022-42号”地块配建幼儿园移交合同书(草本)》)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号对应的财政监管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对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 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jnzbtb.cn:4430/)自行办理。

(六)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土地竞得人须在地块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不足部分受让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全部缴清。

 (八)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文件的要求,具备条件的宗地可办理“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手续。

(九)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楼

联 系 人:张先生、潘先生

联系电话: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0537-342090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0537-3421336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0日